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深入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在海南省2020年面向全球招聘人才金秋对接活动成功举办的良好氛围下,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外籍人才招聘力度,做好琼籍毕业生返乡就业工作,将于10月28至29日在湖北武汉五所高校,组织开展湖北毕业生专场系列招聘活动,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琼干事创业,共建海南自由贸易港。

    主办方将组织5支“就业小分队”深入武汉5所院校开展高专业匹配度的校园对接活动和琼籍毕业生座谈会。举办“1+4”武汉高校巡回招聘会:武汉大学(综合专场)、华中科技大学(高新技术专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文化专场)、湖北中医药大学(医疗健康专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旅游和现代金融服务专场)。

    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武汉大学 10月28日 9:30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三楼报告厅
湖北中医药大学 10月28日 14:30 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图书馆学生事务大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月28日 14:3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潭楼一楼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 10月28日 19:00 华中科技大学主教区教工活动中心二楼综合厅
华中师范大学 10月29日 9:30 华中师范大学招就处B111招聘大厅



独特的区位优势

   海南岛位于亚洲、太平洋的交接带,居日本至新加坡的中段,是沟通太平洋、印度洋两大水系的海上交通要道,区位优势独特。
  海岸线总长1944.35公里,拥有五个天然深水良港,距离欧亚国际海运主航道仅111.12公里左右。海南背靠中国大陆,与广东雷州半岛相隔的琼州海峡宽约33.34公里,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与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际重要市场为邻,正在打造泛南海国际贸易和航运枢纽,大力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空中和海上的互联互通。
    2019年海南共执境外航线103条,境内航线448条,境外航线航班覆盖东盟十国、蒙古、韩国、日本、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印度、澳大利亚、意大利、英国等20个国家和我国港澳台等地区的62个城市。1小时航程可抵达越南、香港、澳门、中国珠三角地区,2小时可达菲律宾、文莱、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中国长三角地区,3小时可抵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韩国、日本、中国环渤海地区。东南亚各主要商业城市都在4-5小时航程内,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开放的自贸港政策

  海南具有开放的自由贸易港政策,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创新式发展规划

  海南是中央批准的第一个省级“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省份。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试点要求,海南坚持把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大景区统一规划建设,打破部门壁垒和区划分割,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统筹主体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等六类空间规划,梳理化解了各类空间规划之间的矛盾,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林地保护控制线、开发边界等各类控制线,编制完成了《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绘就了全省统一的一张蓝图。2017年11月《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省域空间规划。
  在省域“多规合一”改革中,海南注重处理好改革探索和依法推进的关系,《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以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林地管理、海域使用等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形成与“多规合一”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同时,海南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海口美安科技新城、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3个不同类型园区推行“六个试行”改革措施,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园区项目落地效率整体提速,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高水平基础设施

  通达便捷的海陆空立体化“路网”全面构建。拥有全球首条环岛高铁,贯通东西部12个市县;全省公路总里程20860公里,路网密度79.23公里/百平方公里。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吞吐量合计突破4000万人次,博鳌机场建成投用。以海口港和洋浦港为双核的“四方五港”体系日趋完善。
  “全光网省”基本建成。基本实现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光网和4G网络全覆盖,重点公共场所Wi-Fi信号全覆盖,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和固定宽带网速跨入全国中上行列。
  “电网”保障有力。全省电力装机容量787.93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436.34万千瓦。昌江核电等大型能源点建成使用;跨海电力联网实现了海南电网与南方电网主网的连接。
  “水网”高效调蓄。红岭水库等国家重大水利枢纽相继建成,水库总库容超过110亿立方米,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到45.6亿立方米。
  “气网”加快贯通。637公里西环线建成投产,城镇燃气管网覆盖50%以上城镇人口。“气化海南”加快实施,2020年实现县县通管道气。


高端人才汇聚

  海南是全国最年轻的省,既有建省初期“十万人才过海峡”的盛况,又有如今“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的壮举。目前,海南人才总量近130万,其中高层次人才近5万,涌现了迟福林、丁抗、罗素兰等一大批优秀人才,海南日益成为人才荟萃之岛。凭借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海南每年吸引“候鸟型”人才10多万人,其中,30%以上是高层次人才。
  被誉为“南繁硅谷”的三亚南繁基地,先后成就了“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玉米大王”李登海等一批顶尖科学家。一大批海洋高端人才汇聚三亚,顺利完成马里亚纳海沟万米级人工地震剖面测线、“深海勇士”号海试任务等多项轰动全球的科考任务。文昌航天发射场建成后汇聚全国航天精英,完成了长征七号、长征五号火箭首发等重大任务,成为中国新一代运载火箭主力发射基地。
  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海南将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焦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3大产业类型、10个重点领域、12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事业需要,积极引进培养使用各类人才,力争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培训补贴

  补贴范围:
  毕业学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毕业生)
  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元、1500元、1800元、2200元的补贴。
  咨询电话:65365312
  企业职工岗位培训补贴:
  与企业签订12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会保险的,培训补贴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60%执行。
  咨询电话:65365312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不高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据实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65239232
  以上涉及就业处和鉴定处业务。
  咨询电话:65239232
  以上涉及就业处和鉴定处业务。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三、我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工资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海南一档 2018年标准为1670元/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补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每人每年100元。
  联系电话:65303502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联系电话:65303502


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或离校未就业的,可将个人档案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联系电话:65351699




住房补贴

  补贴对象: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大师级、杰出、领军、拔尖、其他高层次;全日制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
  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发放;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高层次人才3000元/月,硕士及中级职称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发放;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高层次人才3.6万元/年,硕士及中级职称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
  联系电话:65371942


配偶就业

  补贴对象:新引进的符合我省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工作并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且其配偶自愿来琼就业的。
  分类安置: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由主管部门(或引才单位)在所属事业单位(或相关企业)范围内统筹安置;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引才单位)商相关事业单位(本企业安置)或者由引进单位协调其他企业安置。
  未就业补贴:
  高层次人才配偶因健康状况、个人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的,以所在地在岗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75%、第三年50%的比例发放生活补助费,并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时间最长为3年。
  企业接收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的,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总和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车牌指标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经认定,可申请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可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经认定,可申请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柔性引进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可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


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符合以上条件的引进人才,其子女户籍未转入我省的,中考报考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


医疗保障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0000元、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享受由政府提供的相应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   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和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
  拔尖人才享受由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按保险合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和服务。


武汉毕业生专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