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平等、公开、竞争、择优。
(四)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六)依法合规、程序完备。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敢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注重团结协作,主动应对市场竞争,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拥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从业资质,懂经营、善管理,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律和行业情况,能正确把握四川银行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工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奋敬业,公众形象好。
5.作风民主,全局观念强,善于团结同志。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四川银行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在四川银行担任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相应层级职务的人员不得报名;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是四川银行员工的不得报名。
8.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管理岗位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应聘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管理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管理岗位(基层正职)工作累计5年以上。
(3)应聘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在下一层级正职管理岗位(基层正职)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基层正职)和副职(基层副职)管理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应聘担任基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同层级副职管理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累计工作经历;对于国内大中型非国有企业或知名信息科技类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累计工作经历。
(5)应聘担任基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博士研究生应当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6)应聘担任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支行行长、副行长,除满足上述相应条件外,还需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7)具备与拟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背景、任职资历及能力素质,其他任职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
2.非管理岗位
(1)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聘至边远地区分支机构工作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可不要求相应学位)或全日制大专。
联系电话:
总行/市州分行:028-63289663,028-63289728
成都分行:028-60118052,028-60118101
建议咨询时间:工作日16:00—18:00